仑防汛〔2016〕3号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6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3-3 14:57:33 浏览:
来源: 北仑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6-03-03 14:57:33 

 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区防指成员单位,各水利服务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大工程建设单位:
    去年汛末以来,我区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反常冬汛。据气象预测,去年5月以来发生的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将持续到今年春季,受此影响我国南方地区今年发生早春汛以及汛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形势更为严峻。为此,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思考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及早谋划,全面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防台责任制。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及责任分工,及时调整充实防汛防台指挥机构,落实部门防汛防台行政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重要海塘(堤防)防汛责任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街道(镇)和村(社区)行政责任人等各类防汛责任人名单,要按规定在汛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动员部署,细化安排今年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督促本单位、本部门确保完成安全度汛各项目标任务。
    二、全面检查,彻底排除危及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入汛前,各街道(镇)、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围绕组织机构、防汛责任落实、工程设施状况、度汛预案方案、抢险物资队伍准备和监测报汛预警设施等进行逐项检查,并把隐患整改贯穿于排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防汛设施的完好和度汛措施的落实。防汛检查要深入实地仔细查勘,排查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并登记造册、备案,就地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加强整改督办,对汛前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明确整改节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危害防汛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将于3月份对全区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抓紧做好各类防汛预案(度汛方案)修订和完善。各街道(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经验,针对实战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细化各类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工程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各类水库、水闸要按照规定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在建重点工程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施工度汛方案,报区主管部门审批。各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部署,抓紧摸排,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全面了解面上情况,要按照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落实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防汛责任,确保安全度汛。要督促落实城区防洪排涝和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防汛责任单位,编制修订突发灾情防御应急预案。要适时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防汛指挥、责任人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强化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识与理解,强化基层一线应急能力。
    四、充分准备抢险队伍物资。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业抢险力量和群防队伍,组建的队伍、力量要登记造册,并加强管理和联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增强基层防汛指挥人员和抢险人员技能,尤其要加强军警民合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抢险队伍能迅速到位进行抢险救援。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本部门储备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检查,淘汰过期、变质、损坏的物资,及时增储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加强物资管理和养护,确保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要加强避灾场所的日常管理,保障应急时期安全使用。
    五、加强各类监测预警设施的管养维护。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对各类监测预警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强化日常维护保养,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保障预警监测、视频会商、计算机网络和防汛抗旱通讯系统正常运行。要组织对系统进行联网、调试,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技能,保障预警信息发送和应急通讯畅通。要加强对基层乡村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报警设施设备检修和管理使用,提高基层预警信息的发布能力。
    六、加强协调,进一步强化联动应急保障工作。各街道(镇)、各单位在不断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应急保障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预案涉及的应急调度、队伍组建、物资调运、人员转移、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各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使防汛防台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的运转更加协调顺畅。
    七、切实加强防汛薄弱环节的对策研究。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各街道(镇)、各单位要针对近年来防汛防台所暴露的“短板”,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各地要突出重点,高度重视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以及平原低洼易涝区防灾及治理对策研究,加快山区小流域治理、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城镇排水、区域治涝等防汛工程建设。
    八、广泛宣传发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汛防台法规和预案,增强全社会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防汛抢险技能。要特别加强对城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洪水危险区域群众的防洪防台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灾意识和能力。
    各街道(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紧动员部署,及早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其中,2016年汛前检查工作按自查、抽查和督查3个阶段进行。各街道(镇)、行政村(社区)、水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要在3月1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于3月11日前填写附表将检查结果报区防指办;区水利、建设、交通、城管、建工、海洋渔业、国土、教育、民政等防指成员单位要在3月18日前完成重点抽查,并于3月18日前填写附表将检查结果报区防指办,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附表可从网站“在线服务”栏里的“资料下载”下载)。各街道(镇)、水利服务站、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大工程建设单位填写附表1-10,并将附表9、10两张汇总表格上报区防办(附表1-8自行备案待查);防指成员单位填写附表11并上报;市、区防指于3月中下旬将对各地汛前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区。
    各街道(镇)、各部门(单位)要严肃防汛防台抗旱纪律,监察部门要对防汛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进行监督,对因防汛检查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出险或成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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